To XpleR

May 16, 2005

呵呵,别着急。你可以把BLOG告诉熟悉但又天各一方的朋友^^写BLOG是很有意思的不要放弃哦!
BTW,我的确是搜花月痕时来到这的,不过你没什么必要改这名字。我也喜欢它,我开始读花月痕根本就不知道它的内容,就是觉得它的名字好听 西西~~ 就快要看完了。。所以来看看有什么评论

toXpleR :
首先感谢你的留言。
抱歉的是我这个blog原来虽然用了“花月痕”这个名字,但相关评论好像一点也没有写,因为我做的是学位论文,比较艰涩,做的又不好,所以不敢拿出来。
正如有人批评的那样,这个blog都是一些杂乱无章的东东。

放弃blog,暂时还没有这样的想法,只是好像过了兴奋的味儿。
如果放弃blog,只有一种可能,那就是生活中再也没有时间,也没有钱上网^_^
blog在我,除了记录生活点滴之外,主要是找一些臭味相投(志同道合^_^好像现在流行用流氓话)的朋友分享想法,因为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知道的告诉朋友,有时让人觉得我是那种好为人师的那种,所以慢慢变得不敢说话,而blog可以,因为这里大部分是自说自语,自说自语不用担心。

“天各一方的朋友”,也许要等到毕业之后才有(很快,7月就是了),现在整天是“面对面”,相互只觉得面目可憎^_^,而不是……

BTW:更换了模板,Mozilla Firefox与M$ IE访问效果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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